我的土地被婶婶侵占,她家建的房子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共用我家的墙

时间:2024-04-20 作者:郑州律师

婶婶侵占您的土地建房确实是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婶婶未经您的允许,擅自使用您的土地建房,且未与您协商或获得您的同意,这构成了对您土地权益的侵犯。您有权要求婶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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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建的房子共用您家的墙,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婶婶协商,要求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该土地属于您所有。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对纠纷进行调解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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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侵占土地建房后,您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您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您需要先通过协商或申请政府处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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