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问借条和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有效吗?

时间:2024-04-15 作者:郑州律师

借条中借款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是否有效,要按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借款人认可债务的,那么即使借条姓名和身份证的不一致,那么也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那么需要出借人提供证据来证明身份证姓名和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
原告提无法提交证据的,法院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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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订的欠条上名字和身份证不符的,如果债权人能证明确实存在欠款事实,能证明欠款人的欠款身份的,该欠条有效。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其确认的欠款人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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